電子商務依照其應用對象可分為幾個不同類型:1.企業對企業(B2B) 2.企業對消費者(B2C) 3.消費者對消費者(C2C) 4.消費者對企業(C2B)
1.企業對企業(Business to business)
早期以電子資料交換(EDI)為核心,目的在於整合上中下遊的資訊並提升競爭力,後來則演變成企業間工作與交易流程的自動化處理
例如:台積電網站
2.企業對消費者(Business to consumer)
透過網路提供購物、行銷、查詢....等商業服務,對象則為一般使用者
例如:亞馬遜網路書局(http://www.amazon.com/)
3.消費者對消費者(Consumer to consumer)
消費者藉由特定網站直接與其他消費者互動來達成交易行為,
網站經營者則負責提供交易機制,扮演市場促進者的角色
例如:奇摩拍賣(http://tw.bid.yahoo.com/)
4.消費者對企業(Consumer to business)
消費者藉由社群凝聚影響力,再透過特定網站向供應商議價或要求服務
網站經營者亦可從中獲取利益
例如:Priceline.com(http://www.priceline.com/)